仪器设备维护维修管理是实验教学中心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有“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管用结合”的管理原则,最终统一归口于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按照《上海电机学院实验室二级管理办法》的相关措施,将仪器设备管理及维护落实到专人负责,定期检查、清点和维护。仪器设备管理制度健全,运行效果良好。
仪器设备的维修费用由学校教务处和设备处进行核准、审批和负担。
实验仪器设备的维修保养采取以自修为主、结合外修的控制方法。根据工作需要,实验中心可自行联系具有资质的维修供应商,具体的维修经费额度在学校的实验室维修总额度的基础上,根据学院的实验室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固定资产总值按比例进行计算。
仪器设备管理人员应力求稳定,如有变动需提出书面材料,报设备处批准备案,其交接人员应按先接后交的原则在设备处见证下办理财产移交管理手续。
每年根据实验学生人数及实验内容,学校拨给实验中心运转经费,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积极配合按需优先解决维修及经费支出,多年运行良好。